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企业投诉受理工作的意见》改善企业发展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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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魏海洋报道 近日,为进一步改善我市企业发展环境、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企业投诉受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推动企业投诉受理工作有效开展、帮助企业解决疑难问题及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强有效的制度保障。
《意见》明确,市企业投诉中心重点受理在开封市注册的各类企业和经营主体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投诉。内容包括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下放不及时、承接不到位、办理不规范等行政审批问题,干预企业招投标、插手企业工程建设、干预企业采购、干预非公企业自由选择合作者等不当干预行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乱政行为,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行为,政府部门不兑现招商引资承诺和协议以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市企业投诉中心按照受理、内容登记、拟办意见、请示呈批、转办、督办、反馈、立卷存档等8个环节进行处理。咨询类问题即时答复,实行日清零;一般性企业投诉问题,实行周清零;需要多方协调的问题,实行月清零;涉及较为复杂的需要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的问题,实行季度清零。在工作机制上,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媒体联动机制,实施行政问责机制,完善量化考核机制,建立办理工作抽查制度等。同时,《意见》还对企业投诉处理的保障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要求等做出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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